【权威发布】2018年平湖学校招生政策有新变化,学区划分出炉
| 招商动态 |2018-05-03
昨天,《平湖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审议通过。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了哪些新变化呢?
政策变化
1.实施按位招生办法,即在现有学位资源的前提下,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核定各学校的招生数,进行招生。
2.体现户籍优先原则,全市小学初中首先接受招生区域内户籍的新生报名,并第一批录取。城区学校招收学区内新生,同等条件下,先取得城区户籍的优先录取。尚有空余学位,依据父母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和新居民积分高低分别录取部分符合条件的非城区户籍的平湖籍新生和新居民随迁子女。
3.全面实施积分入学政策,在我市小学初中报名入学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新生,父母应有合法固定住所,须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依据新居民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4.扩大统筹安排的范围,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学区内户籍新生统筹安排到附近学区生还未招收满的学校,未被录取的非城区户籍新生统筹安排到街道(镇)学校,或选择回户籍地入学。
城区学校登记报名
城区户籍
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新生,分四类,在6月16日(周六)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
1.具有城区户口且父(母)持有学区内住宅用房有效房产权证的新生,到父(母)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2.具有城区户口,父(母)城区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或者父(母)城区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的新生,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3.具有城区户口,父(母)持有城区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且确无其他房产的新生,到父(母)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4.仅有城区户口的新生,凭父母城区无住宅用房证明到户口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非城区户籍
非城区户口且父(母)持有城区住宅用房有效房屋所有权证的新生,于6月30日(周六)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父母二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产权份额必须达到100%。报名时还需提供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的城区住宅用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供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非平湖市户口的新生,还需提供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新居民积分卡(积分必须是90分及以上)。
城区入学特殊条件
平湖市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依据《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凭《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分别由部队、市人武部、市教育局盖章)登记;父(母)属于当年转业军官、士官的新生凭组织部,或人社局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平湖市引进的符合《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17〕20号)要求的各类“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的子女凭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的证明登记。
投资1000万元(指新生父母个人实际到位人民币数)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企业投资者的子女凭经信局或商务局的证明登记。
符合转业军官(士官)、引进人才、招商引资等政府特殊政策的适龄新生6月19~20日(周二、周三)到教育局8楼会议室报名登记。
城区学校学区划分主要依据城区学校的布局和生源的分布,并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2018年的学区没有调整,与去年一样。
招生范围
城区小学
裕漾桥以南,广陈塘以南,东环路以西(三港新城已建成范围),平廊公路—东方路以北,海盐塘以西,北河溇塘以北,曹兑路以北,金平湖大道—平善大道以东,嘉兴塘以北,南湖区界以东,北环路(独黎公路)以南,嘉善塘以西,福臻路以南。
城区初中
裕漾桥以南,杭平申航道以西,平廊公路—东方路以北,海盐塘以西,乍嘉苏航道(原南市河)以北,乍嘉苏航道—平善大道以东,嘉兴塘以北,南湖区界以东,昌盛路—福臻路以南、上海塘以东。
招生学校
城区小学
实验小学(永丰校区)、平师附小(松风校区、白马校区)、艺术小学、百花小学、东湖小学(东湖校区、崇文校区、文欣校区)、叔同实验小学。(因崇文校区校园建设尚未竣工,今年招收的新生暂借文欣校区校舍就读。)
城区初中
东湖中学(育才校区、东方校区)、城关中学。
学区划分
城区小学
城区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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